农业普查绘新卷 数据赋能促振兴

利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2025-12-04     来源:农村大众报 生态东营

近日,利津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利政字〔2025〕31号),全面落实关于农业普查的部署要求,标志着利津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从统筹谋划阶段稳步迈入具体实施阶段。作为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将系统性摸清全县“三农”发展家底,为利津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落地注入坚实的数据动能。
  笔者从县统计局获悉,此次农业普查立足新时代“三农”工作新要求,将精准捕捉利津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变化、新成效。通过全面调查,不仅能清晰展现农业发展的全新格局、乡村建设的崭新风貌以及农民生活的显著提升,更能为全县重点农业实践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无论是盐碱地农业开发、黄河滩区特色种养、生态循环农业等产业发展方向,还是耕地保护提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等关键课题,都将在普查数据的赋能下找到更科学的推进路径。
  据《通知》安排,此次普查标准时点定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涵盖2026年全年数据。普查对象覆盖五类主体,包括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业范围全面覆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实现“三农”领域全覆盖。普查内容聚焦五大核心领域,重点查清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态势、乡村发展基本状况以及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直击“三农”发展关键环节,确保数据采集精准有效。
  据悉,本次普查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已明确:2025年至2026年为准备阶段,重点完成普查机构组建、方案研制、试点开展、经费物资落实、宣传动员、人员选聘培训、遥感测量及清查摸底等基础工作;2027年1月至5月为现场登记阶段,核心任务包括普查登记、数据实时上报与比对复查;2027年6月至12月进入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将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完成数据审核汇总并对外发布主要普查成果;2028年至2029年为资料开发应用阶段,重点开展普查数据库建设、资料编辑出版及深度分析研究工作。
  利津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志利表示:“本次普查已明确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处理及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四个实施阶段,目前准备阶段各项工作正扎实开展,已完成普查机构组建,方案研制等重点任务正在稳步推进,后续阶段将在2027年至2029年有序推进。与前三轮普查相比,本次工作既传承了成熟有效的实践经验,更紧扣我县‘三农’发展实际,在普查方法创新、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探索。”
  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通知》明确要求严格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单位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查人员如实搜集报送资料,普查对象按时如实填报;同时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质量追溯和问责,杜绝人为干预数据的行为。在技术手段上,本次普查将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通过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广泛应用行政记录等举措,既提高普查质效,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此外,利津县还将加强普查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及部门服务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作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关键参与方,全县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是农业普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按照普查工作要求,普查对象需在规定时限内如实填报普查表格,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杜绝虚假填报、残缺上报、拖延报送或拒绝提交等行为。每一组普查数据都承载着“三农”发展的鲜活信息,这些数据将汇聚成政策制定的科学依据,为利津县“三农”工作精准施策提供支撑,为乡村全面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注入智慧动能。
  普查数据来之不易,其收集、处理、开发和利用的全过程,不仅将为利津县“三农”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更将推动全县进一步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相信随着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深入推进,精准、全面的普查数据将成为利津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强大引擎,为绘就乡村全面振兴的利津画卷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牟云云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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